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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告

(编辑:admin 日期:2020年02月01日 浏览: 加入收藏 )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东莞市疫情防控实际,现就疫情期间本院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即日起,本院诉讼服务和群众来访接待场所(包括塘厦院本部以及清溪法庭、樟木头法庭、常平法庭、桥头法庭和横沥法庭的立案大厅、信访大厅等)暂时关闭,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二、在本院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期间,当事人请按如下渠道办理相关事项:

(一)当事人需要办理一审立案及执行立案的,请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广东移动微法院、“东莞第三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形式立案并以邮寄方式提交书面纸质材料。为便利诉讼群众,建议邮寄书面纸质材料时,按本院提示邮寄:

1.院本部,咨询电话0769-89808666、89808804,邮寄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花园新街45号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2.清溪人民法庭,咨询电话0769-89808025,邮寄地址:东莞市清溪镇清樟路27号;

3.樟木头人民法庭,咨询电话0769-89808189,邮寄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5号;

4.常平人民法庭,咨询电话0769-89808271,邮寄地址:东莞市常平镇南环路181号;

5.桥头人民法庭,咨询电话0769-89808422,邮寄地址:东莞市桥头镇桥东路南六街一号;

6.横沥人民法庭,咨询电话0769-89808581,邮寄地址:东莞市横沥镇财贸路。

(二)当事人需要提交再审材料的,请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咨询电话0769-89808804,邮寄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花园新街45号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三)当事人申诉信访的,请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咨询电话0769-89808809,邮寄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花园新街45号信访科。

(四)当事人需要办理递交纸质材料、收取诉讼文书、开具生效证明等诉讼事宜的,请直接联系案件承办人员(承办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以邮寄方式办理。

(五)其他查询咨询事项请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0769-89808666联系办理,或直接联系案件承办人员(承办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进行办理。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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